複雜的渠務工程一般會使用投標方式競投工程項目,例如:地下污水渠、雨水渠勘測及維修工程,或許是建造、修葺、拆卸、改動大廈渠道等渠務工程。香港法例第619章《競爭條例》已於2015年12月14日生效,旨在促進競爭及遏止圍標等反競爭的行為。競爭事務委員會定義:圍標是在招標人士不知情的情況下,兩個或以上的競爭者同意在投標時不作競爭,讓其中一名合謀成員「中標」。渠務工程圍標在香港並不罕見。所以負責投標團體 (業主立案法團、渠務署) 都應該要求投標者在提供報價時,也要簽署不合謀報價及確認書。